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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5年天津大学-福州大学自主创新基金合作项目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25-04-21浏览次数:

各位老师:

为落实天津大学与福州大学对口合作协议,加强两校学术科研交流,现启动2025年天津大学-福州大学自主创新基金合作项目申报工作,申报要求如下:

一、项目类别和资助额度

围绕福建省科技创新的需求,基金重点支持化学、化学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土木工程、建筑、机械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管理科学与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人工智能与大数据、海洋科学等学科项目。

每个联合项目10万元(福州大学资助5万,天津大学资助5万元),共10个项目。

二、申请要求及注意事项

1、申请人须为学校在岗教职员工,申请人应形成年龄结构和职称结构相对合理的研究团队。

2、申请人提出的项目要有明确的研究目标、创新的学术思想、合理可行的研究方案和较好的工作基础。

3、项目结题时原则上要求应在2025年内完成双方联合申报国家级、省部级项目或各级各类产学研项目1项。

4、2023年度起天津大学将天大-福大自主创新基金合作项目纳入“攀登计划”类项目,天津大学要求参与此类项目的天大方申请人满足以下条件:男性申请人申请当年应未满35周岁(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申请人申请当年应未满38周岁(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级职称(职务)或博士学位。天津大学申请人要于申请截止前在科技系统提交合作项目申请书,原则上每年至多只能申报1项自主创新基金项目(天津大学科研院强调2025年度各类自主创新基金项目原则上仅支持1项,请与天津大学申请人核实,切勿重复申报),要按照结题通知要求在科技系统进行项目结题。

5、项目周期为2025年4月21日至2025年12月31日(项目经费须在2025年11月30日前执行完毕)。

6、福州大学已申请此项目且立项的老师,在办理结题手续后3年之内不再受理申请。

7、福州大学各学院限项申报,每个学院限上报2项(请各学院排序后上报,不接受候补)。

三、申报程序及时间安排

1、请福州大学申请人对接天津大学教师共同完成《2025年天津大学-福州大学自主创新基金合作项目申请书》,任何一方未按要求提交申请的视为无效申报。

2、天津大学申请人登录天津大学科技系统(kj.tju.edu.cn),点击首页的“自主基金”图标,“老师申报管理”—“申请项目”,选择“关于申报2025年天津大学-福州大学自主创新基金合作项目的通知”,选择“申请项目”填写项目信息并将申请书正文上传至科技系统(见附件1),命名:双方申请者+所在学院+科研题目。网上提交申请书的截止日期:2025年5月6日24点。

3、有申请的老师请事先告知学院并在2025年4月30日下午16:00之前将纸质申请书(一式五份,学院盖章签字)和学院汇总表(需学院领导签字、学院盖章)提交到医学院(行政北楼西311),电子版发送55366595@qq.com。

联系人:李老师 0591-22863850

4、评审工作由福州大学科技处组织。

5、两校科技部门联系人

天津大学科研院:

联系人:孙晓鹏

电话:15822798511 022-27405745

邮箱:gxb@tju.edu.cn

福州大学科技处:

联系人:唐瑜

电话:0591-22865523

邮箱:tangyu@fzu.edu.cn

福州大学医学院

2025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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