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及《福州大学关于做好2025年招收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福大研〔2025〕8号)等文件规定,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讨论,现公布我院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方案。
一、招生计划
我院2025年博士生招生指标共5个,其中学术型博士生1个,专业学位博士生4个。
二、复试比例及对象
(一)复试比例
我院原则上实行差额复试,复试比例为1:3。
(二)复试对象
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并通过学院审核的“申请-考核”制考生;
进入复试的“申请-考核”制考生名单详见附件1。
三、复试形式及时间
(一)复试形式
我院2025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采用现场方式进行。
请收到复试通知的考生使用研招网预留的邮箱于5月10日上午12点前发送以下两点内容到指定邮箱18259059369@163.com,并抄送给研究生教学管理办公室邮箱232660632@qq.com:
1、考生报名号+姓名+身份证号码后六位数字+已收到复试通知,会如期参加复试。如因个人原因,不能参加我院复试,请手写一份放弃复试的说明,发送至指定邮箱。
2、考生需在邮件中提供来我校具体的行程信息(包括出发时间、飞机航班号、火车车次、自驾车牌号、到场时间等)。
如考生遇到不可控因素影响,请及时致电0591-22863596,方便我院做好应急预案工作。
注意邮件在发送给各专业指定邮箱的同时,还需抄送给研究生教学管理办公室邮箱232660632@qq.com。
(二)复试时间和地点
报到时间:2025年5月13日上午8:00,报到地点:福州大学旗山校区嘉锡楼一楼教工之家,所有复试考生务必准时到场。
复试时间:2025年5月13日上午9:00开始,具体地点报到时通知。
四、复试内容及成绩计算
(一)复试内容
内容 |
要求 |
复试形式 |
时间 |
分值 |
英语能力 |
考生用英语进行自我介绍 |
面试 |
3分钟 |
10分 |
专业能力 |
考生进行PPT汇报,要求如下: 每位考生作12分钟的PPT汇报,汇报内容为:本人硕士学位论文课题或目前在研课题总结报告、所发表论文、专利或其他获奖情况,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拟研究方向、探索思路和计划等。 |
面试 |
12分钟 |
40分 |
综合能力 |
复试考核小组提问 |
面试 |
15分钟 |
50分 |
复试总分 |
|
100分 |
(二)成绩计算办法
1. 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英语能力测试10分,专业能力测试40分,综合能力测试50分。复试成绩不及格(成绩<60分)者,不予录取。
2. 面试成绩由每位复试小组成员独立给出分数,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算术平均值(最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得出。
(三)同等学力考生
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笔试)现代仪器分析、药物生物技术、自然辩证法等3门科目,加试成绩不及格(成绩<60分)不予录取。
五、考生资格审查
请考生持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学生证原件(往届生无需提供)、本科和硕士阶段的学历证书原件和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生无需提供硕士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及资格审查补充材料(详见以下清单要求)于2025年5月13日8:30报到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补充材料:
1. 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须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2. 博士考生资格审查表(附件2);
3. 手写签名的“福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3);
4.手写签名的“非全日制考生承诺书”(附件4,仅报考非全日制的考生需要此项);
5.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证明表(附件5,已提交纸质版的无需重复提交)。
未提交相关材料或材料审核不通过者,取消其复试资格。
六、体检
考生在获得拟录取资格后两周内按学院要求提交体检报告单。我校不组织考生进行集中体检,请考生自行前往具有二级甲等资质以上的医院或福州大学校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报告有效期以复试时间为准,三个月内有效)。体检项目包括:内科、外科、血压、视力、辨色力、听力、肝功能、血常规、尿常规、胸片。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或无故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体检报告者,将取消拟录取资格。
考生可自愿选择福州大学校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时间:5月13日~5月14日上午8:00-10:00,下午14:00-16:00,请持身份证及1张一寸相片前往校医院307领取表格填写(注意填写医学院),体检费105元/人,佩戴口罩,无需空腹,体检结果无需学生本人领回。
若不选择在福州大学校医院体检的同学,可于复试后自行前往具有二级甲等资质以上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报告请于5月25日前寄到学院(顺丰或者EMS邮寄,接收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学园路2号福州大学旗山校区行政北楼西307办公室,收件人:史老师,联系电话:0591-22863596)。
七、录取
(一)录取办法
对于复试成绩通过的考生,综合考虑所报考导师招生数量以及考生成绩,确定拟录取博士生名单和候补名单,导师招生名额内按复试总成绩由高到低录取。若总成绩相同,则依据综合能力测试成绩由高到低录取;若综合能力测试成绩也相同,则以专业能力测试成绩由高到低录取;若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也相同,则根据英语能力测试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复试成绩通过但在导师招生名额外的考生,按照上述原则列入候补名单及排序。
分配博士研究生招生指标时,遵照《福州大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收博士研究生数量管理规定》(福大研〔2024〕11号)文件执行。(考生应在复试前向报考导师咨询其具有的招生名额情况)
(二)不予录取的情况
考生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不予录取:
1. 政审不合格;
2. 复试成绩不及格;
3. 未按时提交体检报告或体检不合格;
4. 未按时提交人事档案(全日制非定向考生);
5. 未按时提交定向协议书(非全日制定向考生);
6.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不及格(成绩<60分);
7. 未通过国家录检;
8. 提供虚假信息。
八、更改报考导师
每位符合条件的考生只能申请更改导师一次。考生申请更改导师的基本要求为:转入导师、转出导师必须在相同相近的专业下招生。申请流程为:考生填写《福州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更改报考导师申请表》(附件6),转入、转出导师均同意考生更改报考导师,并在考生申请书上签字同意,学院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签署意见并签字、盖学院公章后,报研招办审批。如果转入导师和转出导师不在同一专业下招生,考生申请书中需注明“更改后的专业代码、专业名称、专业研究方向码、专业研究方向名称、导师姓名”。
更换导师申请书提交时间:2025年5月14日上午12点前,逾期不再接收申请,提交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学园路2号福州大学旗山校区行政北楼西307。
九、人事档案
我校学术型博士招生类别限定为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专业学位博士招生类别为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定向博士研究生。全日制非定向考生人事档案必须作为学生档案转入我校,学院拟录取名单公示无异议后立即启动调档工作,考生原则上须于2025年6月9日前转出人事档案至我院,或出具相关证明。
十、其他注意事项
(一)我校2025年博士研究生复试不收取任何复试费用。
(二)到校指南。福州大学旗山校区详细地址:福州市福州大学城乌龙江北大道2号。考生可乘坐飞机、地铁、公交等多种方式至我校,若乘飞机至福州长乐机场,可乘坐机场大巴至大学城永嘉天地;若乘动车至福州站,可乘坐地铁2号线至金屿站;若乘公交车,41路、48路、55路、95路、96路、168路等多条公交线路途径我校,可乘至福大新区北门站。
(三)考生入校方式:考生进校应凭身份证+“2025年复试名单网页截图”入校。
(四)本细则未涉及部分,按照《福州大学关于印发“申请-考核”制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的通知》(福大研〔2024〕34号)和《福州大学关于做好2025年招收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福大研〔2025〕8号)等相关文件精神执行。
十一、咨询和申诉渠道
(一)咨询渠道
联系人:史老师,电话:0591-22863596,邮箱:18259059369@163.com,地址:福州大学旗山校区行政北楼西307办公室。
(二)申诉渠道:
联系人:刘老师,电话:0591-22863837,邮箱:450671376@qq.com,地址:福州大学旗山校区行政北楼西315办公室。
福州大学医学院
2025年5月9日
附件:
附件1. 进入复试的“申请-考核”制考生名单
附件2.《福州大学博士考生资格审查表》
附件3.《福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
附件4.《非全日制考生承诺书》
附件5.《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证明表》
附件6.《福州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更改报考导师申请表》